- 来源:
- 日期: 2025-03-30
项目现场管理办法
一、项目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1、总则
1、目的
加强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树立各参建单位的文明形象,保证项目在工程实施各个阶段施工过程中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标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内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景观施工等各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各承建单位(含总包承包人和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3、现场文明施工设计
3.1 施工总包(含分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
3.2 文明施工设计内容
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 现场围挡设计。
3) 现场工程标志牌设置。
4) 临时建、构筑物,场地硬化,施工道路等设计。
5) 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临时厕所设置及设计。
6) 粉尘、噪音控制措施。
7) 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建、构筑物保护。
8) 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
9)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4、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4.1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其标准如下:
1) 在项目施工用地周边设置围挡,围挡应稳固、安全、整洁、美观。围挡一般不低于2.2米,不高于2.5米。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轻质围挡材料,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围挡外立面的基调色统一为蓝色或白色,文字和图案与周围环境协调、整洁美观。
2) 施工现场内各栋建筑周围的施工围挡,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施工围挡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所用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3) 场地出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门扇应做成密闭不透式。工地大门高度与围挡相适应,宽度一般不超过5米。
4.2 施工现场工程标牌(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工地大门右侧的外墙上设置醒目的施工标牌,包括“五牌一图”(工程概况、项目管理人员表、文明施工要诀、消防保卫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4.3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配电房、仓库)统一采用砖砌墙体或活动房,砖墙外面抹灰刷白。临时设施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彩条布、石棉瓦、油毡搭建。
现场生活区域内设置集体宿舍时,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作业区隔离。人均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的分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4.4 成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及原材料堆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材料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并不得侵占施工道路,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同意方可占用。
4.5 现场场地及道路应硬地化。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道路上雨、污水井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的施工方案作施工阶段的封闭措施,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现场场地周边设排水沟,现场不允许有积水。各承包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施工道路进行维护,晴天撒水清扫、雨天及时清理道路上泥浆。
4.6 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应设沉砂池和冲洗池并做到:
1) 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现场食堂必须设置简易油污分离池;现场厕所必须修建简易化粪池。
2) 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泥浆及浊水,排放前必须经过沉淀池、过滤池,未经沉淀不得随意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湖中。
3) 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排放污水。
4.7 粉尘控制
1) 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3)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4) 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8 运输车辆
1) 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
2) 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和垃圾等易撒漏物质,必须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泄漏、散落、飞扬。
4.9 噪音控制
1) 承包单位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2) 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建筑工地噪声白天不大于70分贝,夜间不大于55分贝,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3) 特殊时期,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方能开工。
4.10 消防管理
1) 施工现场必须制定消防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
2) 合理配置灭火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3) 灭火现场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并保持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行动统一、协调一致,防止现场混乱。灭火时应注意防止发生触电、中毒、窒息、倒塌、坠落伤人等事故。
4) 禁止施工现场随意动火,建立动火证审批制度。
4.11 现场卫生
1) 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2) 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并应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应分开,熟食操作时应有防蝇间或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和茶水工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间,并有水源供冲洗,同时设简易化粪池或集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
4) 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5) 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6) 工地应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4.12 现场安全、保卫
1)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2)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总包承包人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志卡应分颜色区别。
3) 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4) 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5) 施工作业现场内严禁住宿工人,也禁止作为现场办公室。
6) 工地现场谢绝外来人员参观,对业主前来看房,应由地产营销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4.13 其它需求事项:
如因营销或其它原因,有长期且不定期的参观接待任务时,应做到:
1) 场地许可的情况下搭设专用的参观通道,并配有专门的参观线路图纸,进场参观人员必须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场参观;
2) 参观通道周边可视范围内应配备适当人员保持清洁。
5、文明施工的管理
5.1 承包单位应服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的文明施工监督。
5.2 承包单位按本管理办法组织文明施工,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5.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由监理单位组织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上墙通报。对安全检查不合格以及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单位,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5.4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探,对可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6、特别管理规定
6.1 主体施工外用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批准的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搭设,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主体施工阶段必须作好外架封闭施工,围挡高度超出工作面不小于1.5米,未封闭到位的单体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2 施工通道必须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不予检查验收,承包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3 每栋外封闭架必须作标幅、标语,注明施工栋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
6.4 由总包承包人应规划协调分包单位的材料库房,材料所有方必须保证库房内物品堆放整洁。如果由于工序穿插要求库房搬移,库房内材料所有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6.5除库房值班人员外,工地内正在施工的建筑中不能住宿。
6.6 在装饰装修阶段,总包承包人应指定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地,并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各总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各种包装纸、包装箱、塑料保护膜、废料及砂浆等)当日清理至垃圾堆放场地,工完场清。施工中材料应集中堆放,禁止散落放置。下班后施工用具应放置整齐。
6.7 建筑物内的临时垃圾堆放场地内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施工现场内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并由总包承包人定期清理出场外。
7、违规处罚
7.1每月25日(遇周末顺延),由监理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系统检查,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作阶段性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长春市安全监督站及发包人共同验收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优良、合格、不合格数据及资料,奖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7.2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承包单位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或违章操作的,建设及监理单位有权勒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建设单位在次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说明:1、“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表”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文明施工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
2、文明施工检查应每月检查最少检查一次(除竣工验收等特殊情况外),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90分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上为合格,如被检查单位连续两月度检查不合格,则由该被检查项目所在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给予内部通报处理;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不合格,由该被检查项目所在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给予书面经济处罚意见及整改通知,在下一月度仍未合格的,将在我司分供方考评中给予记过一次,并考虑按合同条款再次处罚,直至整改完成。
三、项目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项目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1、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1.1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计划管理体系;
1.2承包人项目部须设置专职的计划管理部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并落实项目各级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1.3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管理体系,并协助分包人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同时对分包进度进行管控,对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负责。
2、施工总进度计划
2.1承包人在进场后15日内编制完成承包范围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及发包人,逾期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处罚承包人2000元;
2.2施工总进度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关键工序、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2.3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控制:承包人必须将各分部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作为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节点,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将根据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节点进行考核;
2.4发包人对项目的关键工作控制节点为:项目开工、基础正负零、结构封顶、主体封闭,外墙抹灰、室内抹灰、室内地面、室内刮顶、施工外架拆除、竣工验收、交房等。
3、工段施工进度计划
3.1承包人在收到工段全部单位工程施工图后10日内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能力、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劳动效率、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编制完成工段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及发包人。
3.2工段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进度计划图、工段施工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3.3进度计划编制须采用Project软件。
3.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工段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后交监理单位和发包人。
3.5劳动力、主要材料、预制件、半成品及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应根据工段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4、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完成量报表
4.1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完成量报表在每月23日前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逾期不交,不支付当月进度款。
4.2月度施工计划内容:
4.2.1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明确本月进度控制目标;
4.2.2进度计划图。
4.3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内容
4.3.1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4.3.2实际施工进度图;
4.3.3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4.3.4解决问题的措施;
4.3.5计划调整意见。
4.4月度施工计划的考核:
4.4.1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因承包人原因未完成,如属发包人控制的关键工作,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发包人可以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并有权暂停当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5、施工周报
5.1施工周报在每周工地例会前一天上午同时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5.2施工周报内容:
5.2.1统计整理上周实际施工进度资料,并与月度施工计划比较分析;
5.2.2下周计划安排的工程进度;
5.2.3影响进度的原因及分析;
5.2.4下周需要发包人、监理单位解决和协调的问题。
6、材料设备计划管理
6.1承包人在收到施工图15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6.2承包人在每月15日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提交次月月度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6.3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计划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项目技术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客户购买放心、舒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1、技术管理体系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违约金1000元。
1.1、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人技术负责人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人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0元违约金。
1.2、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1.3、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发包人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撤换。对于承包人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100元/人·天违约金。
1.4、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发包人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处以1000元/人·次违约金;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500元/人·次违约金,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1.5、项目技术管理团队需配备熟练使用Office、Autocad等办公软件、Project等项目管理软件的技术人员。
2、图纸会审
2.1、开工前,承包人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后提交发包人。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2.1.2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预留预埋点位、道路交叉点是否明确、合理;
2.1.3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2.1.4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2.1.5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2.1.6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承包人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违约金2000元。
2.2承包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个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承包人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交底会7天内将审核后的交底纪要提交各方留存。承包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2.3图纸审查程序如下:
2.4在图纸设计交底后7天内,承包人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查。如不能按时提出预留预埋图,违约金2000元。如由于预留预埋图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违约金100元。
2.5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组织的方案讨论专题周例会等技术研讨会。过程中如发现技术人员对图纸理解不清、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漏等问题,处以500元/次处罚。如反映出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按本规定1.3条实施。
3、技术核定及洽商
3.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人应在正式实施前不少于7天提出书面工作联系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3.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发包人)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发包人。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执行,且不可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管理责任。
3.4属于发包人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3.5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发包人与设计协商,出具设计变更单,监理及承包人执行。
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1项目开工前不少于10天,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应根据工程要求,上报本工程所需要的施工方案(仅指方案名录)报审计划及研讨(承包人向建设、监理方进行方案交底)计划;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不少于10天并按上述计划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承包人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罚1000元,并通报承包人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违约金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
4.2承包人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对于发包人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4.3承包人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4 承包人有义务审查各分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合格后,由承包人上报监理单位。本合同所涉及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清单(含分包单位方案)见附件1-1。
5、质量管理
5.1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5.2承包人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5.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发包人一次验收合格。
5.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人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5承包人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建设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违约金500~1000元/次,同时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发包人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5.6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10000元/次违约金,直至清退出场。
5.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发包人提出后,承包人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违约金200~5000元/次,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5.8 根据公司制定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制度及要求,定期对现场施工进行检查,此检查的合格率与节点付款比例挂钩。
6、材料管理
6.1如发现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6.2如发现承包人使用未经报验审核的材料,每批次处以200元违约金。
6.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发包人。违反本条规定,将处以500~5000元违约金。
6.4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
6.5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
6.6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承包人有权拒绝接收。
7、工程缺陷及质量事故
7.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照我公司《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见附件1-2。
8、施工技术交底
8.1承包人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违约金100元/次。
8.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
9、资料及图纸管理
9.1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因为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9.2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承包人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
9.3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承包人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发包人,发包人10天内审核后返还承包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实物移交前5天内,承包人应将全套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如承包人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100元/单位工程·天进行违约金。
9.4承包人应组织、督促分包单位编制各专业的竣工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由承包人负责汇总、装订,并按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移交发包人或其他相关单位。
10、工序移交
为保证各单位间的工序交接顺利,承包人有义务组织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单位间的工序移交,每次工序移交由上游单位发起,并组织各方填写移交表。移交表以发包人提供之标准表格填写。
11、付款管理
11.1严格按照付款节点工期付款,付款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现场工程量完成验收,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后支付;
11.2节点付款与工程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率挂钩(如分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率为80%,支付应付款金额的80%)。
附件1-2 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安开运福里项目的质量缺陷处理管理。
【术语】
◆ 工程部
甲方指派的进行项目现场管理的组织机构。
◆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 项目经理部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 缺陷
建筑工程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序可分为一般质量缺陷和严重质量缺陷。
◆ 一般质量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影响的缺陷。
◆ 严重质量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一般质量缺陷】
1.2 当质量缺陷已经出现,而该缺陷直接影响下道工序时,工程项目部应立即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发出部份暂停施工指令,待施工单位做出有效补救措施后,经工程项目部认可后,方可由监理签署由施工单位发出的复工通知。
1.3 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且对下道工序无影响时,工程项目部会同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修补措施和预防办法进行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处理。监理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报工程项目部备案。
2、处理措施要求
2.1 因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或加固方案和办法,经监理批准,报告工程项目部同意后进行处理。监理监督处理完毕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报监理确认签字后有效。
2.2 因设计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工程项目部要求设计方提出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处理,监理监督并确认后有效。
2.3 修补措施不应降低质量控制指标或验收标准。
2.4 对已完工的质量缺陷,但并不构成危害工程安全,且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经监理、设计和工程项目部同意可不作修补处理。
【严重质量缺陷】
1、管理要求
1.1 发生严重质量缺陷后,施工单位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问题报告给项目监理机构和工程项目部,如实反映质量问题的部位,危害程度,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1.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按出现问题影响程度以及对下一道工序有无影响,商定是否发出部份暂停工指令。
1.3 工程项目部配合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组织对严重质量缺陷的调查,原因分析及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当工程项目部认为有必要时,方案应通过设计签认。
1.4 对严重质量缺陷,应报告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质监站)。
2、处理措施要求
2.1 如严重质量缺陷对下道工序有影响,施工单位应立即安排处理,由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工程项目部成员巡视检查,共同验收。
2.2 施工单位提交严重质量缺陷处理报告。处理报告应包括:出现部位、原因分析、处理方案、处理完毕的验收确认、预防措施。处理报告进入工程档案。
2.3 当施工单位对工程严重质量缺陷的处理隐瞒或拖延处理,以及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束未经项目监理机构认证,则对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受影响的部份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补办验收手续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
【质量缺陷处理后的验收】
质量缺陷修补处理过程应有监理旁站监督,由监理组织验收。
【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B2-工程暂停令”,“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4-报验申请表”。
附:“质量缺陷处理报告”表样
编号:
五、项目文档管理办法
1、管理原则
总包单位需要按照以规范和制度编制、整理、存档、报送各类工程文件,涉及的规范和规定包含但不限于: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90号)
2、建设单位所需文件报送要求
注:1、以上文件均需附有电子版一同报送,有签章的文件需要同时报送扫描件或照片。
2、本列表未要求的文档均按省地方标准执行。
3、违规处罚
各单位必须按要求报送各类资料到建设单位内业工程师,否则,建设方有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处以一定的违约金。
项目现场管理办法
一、项目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1、总则
1、目的
加强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树立各参建单位的文明形象,保证项目在工程实施各个阶段施工过程中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标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内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景观施工等各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各承建单位(含总包承包人和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3、现场文明施工设计
3.1 施工总包(含分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
3.2 文明施工设计内容
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 现场围挡设计。
3) 现场工程标志牌设置。
4) 临时建、构筑物,场地硬化,施工道路等设计。
5) 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临时厕所设置及设计。
6) 粉尘、噪音控制措施。
7) 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建、构筑物保护。
8) 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
9)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4、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4.1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其标准如下:
1) 在项目施工用地周边设置围挡,围挡应稳固、安全、整洁、美观。围挡一般不低于2.2米,不高于2.5米。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轻质围挡材料,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围挡外立面的基调色统一为蓝色或白色,文字和图案与周围环境协调、整洁美观。
2) 施工现场内各栋建筑周围的施工围挡,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施工围挡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所用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3) 场地出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门扇应做成密闭不透式。工地大门高度与围挡相适应,宽度一般不超过5米。
4.2 施工现场工程标牌(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工地大门右侧的外墙上设置醒目的施工标牌,包括“五牌一图”(工程概况、项目管理人员表、文明施工要诀、消防保卫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4.3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配电房、仓库)统一采用砖砌墙体或活动房,砖墙外面抹灰刷白。临时设施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彩条布、石棉瓦、油毡搭建。
现场生活区域内设置集体宿舍时,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作业区隔离。人均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的分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4.4 成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及原材料堆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材料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并不得侵占施工道路,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同意方可占用。
4.5 现场场地及道路应硬地化。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道路上雨、污水井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的施工方案作施工阶段的封闭措施,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现场场地周边设排水沟,现场不允许有积水。各承包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施工道路进行维护,晴天撒水清扫、雨天及时清理道路上泥浆。
4.6 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应设沉砂池和冲洗池并做到:
1) 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现场食堂必须设置简易油污分离池;现场厕所必须修建简易化粪池。
2) 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泥浆及浊水,排放前必须经过沉淀池、过滤池,未经沉淀不得随意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湖中。
3) 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排放污水。
4.7 粉尘控制
1) 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3)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4) 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8 运输车辆
1) 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
2) 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和垃圾等易撒漏物质,必须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泄漏、散落、飞扬。
4.9 噪音控制
1) 承包单位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2) 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建筑工地噪声白天不大于70分贝,夜间不大于55分贝,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3) 特殊时期,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方能开工。
4.10 消防管理
1) 施工现场必须制定消防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
2) 合理配置灭火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3) 灭火现场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并保持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行动统一、协调一致,防止现场混乱。灭火时应注意防止发生触电、中毒、窒息、倒塌、坠落伤人等事故。
4) 禁止施工现场随意动火,建立动火证审批制度。
4.11 现场卫生
1) 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2) 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并应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应分开,熟食操作时应有防蝇间或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和茶水工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间,并有水源供冲洗,同时设简易化粪池或集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
4) 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5) 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6) 工地应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4.12 现场安全、保卫
1)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2)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总包承包人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志卡应分颜色区别。
3) 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4) 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5) 施工作业现场内严禁住宿工人,也禁止作为现场办公室。
6) 工地现场谢绝外来人员参观,对业主前来看房,应由地产营销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4.13 其它需求事项:
如因营销或其它原因,有长期且不定期的参观接待任务时,应做到:
1) 场地许可的情况下搭设专用的参观通道,并配有专门的参观线路图纸,进场参观人员必须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场参观;
2) 参观通道周边可视范围内应配备适当人员保持清洁。
5、文明施工的管理
5.1 承包单位应服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的文明施工监督。
5.2 承包单位按本管理办法组织文明施工,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5.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由监理单位组织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上墙通报。对安全检查不合格以及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单位,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5.4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探,对可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6、特别管理规定
6.1 主体施工外用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批准的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搭设,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主体施工阶段必须作好外架封闭施工,围挡高度超出工作面不小于1.5米,未封闭到位的单体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2 施工通道必须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不予检查验收,承包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3 每栋外封闭架必须作标幅、标语,注明施工栋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
6.4 由总包承包人应规划协调分包单位的材料库房,材料所有方必须保证库房内物品堆放整洁。如果由于工序穿插要求库房搬移,库房内材料所有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6.5除库房值班人员外,工地内正在施工的建筑中不能住宿。
6.6 在装饰装修阶段,总包承包人应指定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地,并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各总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各种包装纸、包装箱、塑料保护膜、废料及砂浆等)当日清理至垃圾堆放场地,工完场清。施工中材料应集中堆放,禁止散落放置。下班后施工用具应放置整齐。
6.7 建筑物内的临时垃圾堆放场地内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施工现场内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并由总包承包人定期清理出场外。
7、违规处罚
7.1每月25日(遇周末顺延),由监理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系统检查,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作阶段性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长春市安全监督站及发包人共同验收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优良、合格、不合格数据及资料,奖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7.2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承包单位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或违章操作的,建设及监理单位有权勒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建设单位在次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说明:1、“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表”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文明施工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
2、文明施工检查应每月检查最少检查一次(除竣工验收等特殊情况外),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90分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上为合格,如被检查单位连续两月度检查不合格,则由该被检查项目所在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给予内部通报处理;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不合格,由该被检查项目所在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给予书面经济处罚意见及整改通知,在下一月度仍未合格的,将在我司分供方考评中给予记过一次,并考虑按合同条款再次处罚,直至整改完成。
三、项目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项目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1、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1.1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计划管理体系;
1.2承包人项目部须设置专职的计划管理部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并落实项目各级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1.3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管理体系,并协助分包人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同时对分包进度进行管控,对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负责。
2、施工总进度计划
2.1承包人在进场后15日内编制完成承包范围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及发包人,逾期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处罚承包人2000元;
2.2施工总进度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关键工序、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2.3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控制:承包人必须将各分部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作为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节点,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将根据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节点进行考核;
2.4发包人对项目的关键工作控制节点为:项目开工、基础正负零、结构封顶、主体封闭,外墙抹灰、室内抹灰、室内地面、室内刮顶、施工外架拆除、竣工验收、交房等。
3、工段施工进度计划
3.1承包人在收到工段全部单位工程施工图后10日内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能力、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劳动效率、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编制完成工段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及发包人。
3.2工段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进度计划图、工段施工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3.3进度计划编制须采用Project软件。
3.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工段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后交监理单位和发包人。
3.5劳动力、主要材料、预制件、半成品及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应根据工段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4、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完成量报表
4.1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完成量报表在每月23日前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逾期不交,不支付当月进度款。
4.2月度施工计划内容:
4.2.1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明确本月进度控制目标;
4.2.2进度计划图。
4.3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内容
4.3.1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4.3.2实际施工进度图;
4.3.3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4.3.4解决问题的措施;
4.3.5计划调整意见。
4.4月度施工计划的考核:
4.4.1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因承包人原因未完成,如属发包人控制的关键工作,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发包人可以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并有权暂停当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5、施工周报
5.1施工周报在每周工地例会前一天上午同时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5.2施工周报内容:
5.2.1统计整理上周实际施工进度资料,并与月度施工计划比较分析;
5.2.2下周计划安排的工程进度;
5.2.3影响进度的原因及分析;
5.2.4下周需要发包人、监理单位解决和协调的问题。
6、材料设备计划管理
6.1承包人在收到施工图15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6.2承包人在每月15日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提交次月月度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6.3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计划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项目技术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客户购买放心、舒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1、技术管理体系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违约金1000元。
1.1、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人技术负责人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人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0元违约金。
1.2、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1.3、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发包人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撤换。对于承包人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100元/人·天违约金。
1.4、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发包人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处以1000元/人·次违约金;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500元/人·次违约金,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1.5、项目技术管理团队需配备熟练使用Office、Autocad等办公软件、Project等项目管理软件的技术人员。
2、图纸会审
2.1、开工前,承包人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后提交发包人。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2.1.2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预留预埋点位、道路交叉点是否明确、合理;
2.1.3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2.1.4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2.1.5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2.1.6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承包人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违约金2000元。
2.2承包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个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承包人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交底会7天内将审核后的交底纪要提交各方留存。承包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2.3图纸审查程序如下:
2.4在图纸设计交底后7天内,承包人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查。如不能按时提出预留预埋图,违约金2000元。如由于预留预埋图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违约金100元。
2.5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组织的方案讨论专题周例会等技术研讨会。过程中如发现技术人员对图纸理解不清、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漏等问题,处以500元/次处罚。如反映出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按本规定1.3条实施。
3、技术核定及洽商
3.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人应在正式实施前不少于7天提出书面工作联系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3.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发包人)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发包人。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执行,且不可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管理责任。
3.4属于发包人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3.5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发包人与设计协商,出具设计变更单,监理及承包人执行。
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1项目开工前不少于10天,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应根据工程要求,上报本工程所需要的施工方案(仅指方案名录)报审计划及研讨(承包人向建设、监理方进行方案交底)计划;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不少于10天并按上述计划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承包人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罚1000元,并通报承包人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违约金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
4.2承包人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对于发包人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4.3承包人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4 承包人有义务审查各分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合格后,由承包人上报监理单位。本合同所涉及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清单(含分包单位方案)见附件1-1。
5、质量管理
5.1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5.2承包人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5.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发包人一次验收合格。
5.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人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5承包人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建设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违约金500~1000元/次,同时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发包人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5.6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10000元/次违约金,直至清退出场。
5.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发包人提出后,承包人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违约金200~5000元/次,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5.8 根据公司制定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制度及要求,定期对现场施工进行检查,此检查的合格率与节点付款比例挂钩。
6、材料管理
6.1如发现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6.2如发现承包人使用未经报验审核的材料,每批次处以200元违约金。
6.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发包人。违反本条规定,将处以500~5000元违约金。
6.4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
6.5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
6.6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承包人有权拒绝接收。
7、工程缺陷及质量事故
7.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照我公司《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见附件1-2。
8、施工技术交底
8.1承包人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违约金100元/次。
8.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
9、资料及图纸管理
9.1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因为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9.2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承包人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
9.3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承包人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发包人,发包人10天内审核后返还承包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实物移交前5天内,承包人应将全套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如承包人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100元/单位工程·天进行违约金。
9.4承包人应组织、督促分包单位编制各专业的竣工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由承包人负责汇总、装订,并按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移交发包人或其他相关单位。
10、工序移交
为保证各单位间的工序交接顺利,承包人有义务组织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单位间的工序移交,每次工序移交由上游单位发起,并组织各方填写移交表。移交表以发包人提供之标准表格填写。
11、付款管理
11.1严格按照付款节点工期付款,付款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现场工程量完成验收,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后支付;
11.2节点付款与工程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率挂钩(如分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率为80%,支付应付款金额的80%)。
附件1-2 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安开运福里项目的质量缺陷处理管理。
【术语】
◆ 工程部
甲方指派的进行项目现场管理的组织机构。
◆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 项目经理部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 缺陷
建筑工程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序可分为一般质量缺陷和严重质量缺陷。
◆ 一般质量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影响的缺陷。
◆ 严重质量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一般质量缺陷】
1.2 当质量缺陷已经出现,而该缺陷直接影响下道工序时,工程项目部应立即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发出部份暂停施工指令,待施工单位做出有效补救措施后,经工程项目部认可后,方可由监理签署由施工单位发出的复工通知。
1.3 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且对下道工序无影响时,工程项目部会同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修补措施和预防办法进行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处理。监理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报工程项目部备案。
2、处理措施要求
2.1 因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或加固方案和办法,经监理批准,报告工程项目部同意后进行处理。监理监督处理完毕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报监理确认签字后有效。
2.2 因设计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工程项目部要求设计方提出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处理,监理监督并确认后有效。
2.3 修补措施不应降低质量控制指标或验收标准。
2.4 对已完工的质量缺陷,但并不构成危害工程安全,且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经监理、设计和工程项目部同意可不作修补处理。
【严重质量缺陷】
1、管理要求
1.1 发生严重质量缺陷后,施工单位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问题报告给项目监理机构和工程项目部,如实反映质量问题的部位,危害程度,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1.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按出现问题影响程度以及对下一道工序有无影响,商定是否发出部份暂停工指令。
1.3 工程项目部配合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组织对严重质量缺陷的调查,原因分析及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当工程项目部认为有必要时,方案应通过设计签认。
1.4 对严重质量缺陷,应报告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质监站)。
2、处理措施要求
2.1 如严重质量缺陷对下道工序有影响,施工单位应立即安排处理,由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工程项目部成员巡视检查,共同验收。
2.2 施工单位提交严重质量缺陷处理报告。处理报告应包括:出现部位、原因分析、处理方案、处理完毕的验收确认、预防措施。处理报告进入工程档案。
2.3 当施工单位对工程严重质量缺陷的处理隐瞒或拖延处理,以及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束未经项目监理机构认证,则对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受影响的部份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补办验收手续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
【质量缺陷处理后的验收】
质量缺陷修补处理过程应有监理旁站监督,由监理组织验收。
【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B2-工程暂停令”,“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4-报验申请表”。
附:“质量缺陷处理报告”表样
编号:
五、项目文档管理办法
1、管理原则
总包单位需要按照以规范和制度编制、整理、存档、报送各类工程文件,涉及的规范和规定包含但不限于: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90号)
2、建设单位所需文件报送要求
注:1、以上文件均需附有电子版一同报送,有签章的文件需要同时报送扫描件或照片。
2、本列表未要求的文档均按省地方标准执行。
3、违规处罚
各单位必须按要求报送各类资料到建设单位内业工程师,否则,建设方有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处以一定的违约金。
一、项目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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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和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订本规定。
-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东安开运福里项目中所有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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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施工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还须遵守国家及长春市相有关政策法规及规定。
-
- 1、管理制度
- 乙方单位进场后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度中应明确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目标。工地应按规定指定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应对工地生产、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直接负责。
-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员、各工种工作人员都应贯彻执行《建筑法》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严格岗位责任制,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具有安全施工管理的措施,并报监理及甲方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 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时,需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并履行签字手续。
-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配戴安全带。乙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须在甲方、监理处备案。
- 乙方单位必须每天安排维修电工检查变压器,施工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对有损坏的线路、开关,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抢修。
- 乙方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事故隐患的部位应定人、定时、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如收到甲方或监理发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将其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及甲方,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 施工现场须保证通道畅通,并在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如:高空坠物、小心安全、严禁烟火等等。
- 每月由监理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联合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部位须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对已通知整改但没有认真执行的乙方单位应进行1000元以内的违约金;对于屡教不改者进行10000元以内的违约金。
- 建立安全处罚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及民工队进行处罚。处罚分为:警告、违约金、停工整顿三种。
-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表:
项目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未配戴安全帽/工牌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50元/人的违约金 | 处以500元/人的违约金 |
未设置通道/围栏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 | 停工整顿 |
造成高空坠物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 | 工长清除出场 |
防火措施不当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500元/处的违约金 | 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
易燃、易爆品保管不当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0元/处的违约金 | 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
违规使用施工机械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500—1000元/台的违约金 | 机械清除出场 |
违规使用施工用电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0元以内的违约金(视情节轻重定) | 工长清除出场 |
现场随地大小便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 | 停工整顿 |
打架斗殴 | 处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参与人员清除出场 | 停工整顿 | |
工地酗酒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元/人的违约金 | 处以1000元/人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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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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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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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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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难度与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在1KV以下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保证4m;外电线路电压1KV~10KV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保证6m。
-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 在只准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接触外物。
-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用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平台等;
-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和支架。
-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 腐蚀。
-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管套。
-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科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 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装置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 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 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本规定中g)项要求,对产生震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接点不少于两处;
- 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按本规定中h)和q)项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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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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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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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行走。
-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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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拉安全网。
-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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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布置登高扶梯。操作平台上应显著的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的人员和物料的总重,严禁超过容许荷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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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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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
-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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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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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拉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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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
-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 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 机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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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 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等作业。
-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 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 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应按照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 电器设备每个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
- 在低压线路装置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供电。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
- 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进行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前与触电者接触。
- 移动式机械的电源导线(或临时电源)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俗称橡皮软线),其中有一根专用的接地(零线)线。电源导线不得绑在金属架上。
- 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 龙门、桥式起重机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从人和设备上通过
- 建筑施工用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在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座和附壁支座以及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进行试运转。经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建筑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代替正常操纵按钮的使用。
- 土石方机械作业施工区内有电缆和供水管道时,必须查明走向,并用明显记号标示,严禁在离电缆1m以内的距离内作业。配合土石方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机上、机下工作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 载重汽车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载重汽车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应按“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处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严禁搭乘其他人员。
- 自卸汽车卸料时,车厢上空和附近应无障碍物,向基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卸料后,车厢必须复位,不得在倾卸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 雷雨季节施工的桩机,应安装避雷器。
-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线或出水管。
- 电动混凝土震捣器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震捣器。混凝土震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 木工机械工作场所应备有安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不得存放棉、油等易燃品。木工带锯机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
- 电弧焊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电弧焊施工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品。
-
1、目的
加强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树立各参建单位的文明形象,保证项目在工程实施各个阶段施工过程中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标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内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景观施工等各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各承建单位(含总包承包人和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3、现场文明施工设计
3.1 施工总包(含分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
3.2 文明施工设计内容
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 现场围挡设计。
3) 现场工程标志牌设置。
4) 临时建、构筑物,场地硬化,施工道路等设计。
5) 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临时厕所设置及设计。
6) 粉尘、噪音控制措施。
7) 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建、构筑物保护。
8) 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
9)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4、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4.1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其标准如下:
1) 在项目施工用地周边设置围挡,围挡应稳固、安全、整洁、美观。围挡一般不低于2.2米,不高于2.5米。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轻质围挡材料,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围挡外立面的基调色统一为蓝色或白色,文字和图案与周围环境协调、整洁美观。
2) 施工现场内各栋建筑周围的施工围挡,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施工围挡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所用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3) 场地出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门扇应做成密闭不透式。工地大门高度与围挡相适应,宽度一般不超过5米。
4.2 施工现场工程标牌(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工地大门右侧的外墙上设置醒目的施工标牌,包括“五牌一图”(工程概况、项目管理人员表、文明施工要诀、消防保卫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4.3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配电房、仓库)统一采用砖砌墙体或活动房,砖墙外面抹灰刷白。临时设施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彩条布、石棉瓦、油毡搭建。
现场生活区域内设置集体宿舍时,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作业区隔离。人均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的分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4.4 成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及原材料堆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材料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并不得侵占施工道路,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同意方可占用。
4.5 现场场地及道路应硬地化。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道路上雨、污水井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的施工方案作施工阶段的封闭措施,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现场场地周边设排水沟,现场不允许有积水。各承包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施工道路进行维护,晴天撒水清扫、雨天及时清理道路上泥浆。
4.6 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应设沉砂池和冲洗池并做到:
1) 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现场食堂必须设置简易油污分离池;现场厕所必须修建简易化粪池。
2) 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泥浆及浊水,排放前必须经过沉淀池、过滤池,未经沉淀不得随意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湖中。
3) 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排放污水。
4.7 粉尘控制
1) 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3)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4) 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8 运输车辆
1) 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
2) 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和垃圾等易撒漏物质,必须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泄漏、散落、飞扬。
4.9 噪音控制
1) 承包单位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2) 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建筑工地噪声白天不大于70分贝,夜间不大于55分贝,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3) 特殊时期,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方能开工。
4.10 消防管理
1) 施工现场必须制定消防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
2) 合理配置灭火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3) 灭火现场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并保持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行动统一、协调一致,防止现场混乱。灭火时应注意防止发生触电、中毒、窒息、倒塌、坠落伤人等事故。
4) 禁止施工现场随意动火,建立动火证审批制度。
4.11 现场卫生
1) 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2) 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并应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应分开,熟食操作时应有防蝇间或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和茶水工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间,并有水源供冲洗,同时设简易化粪池或集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
4) 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5) 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6) 工地应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4.12 现场安全、保卫
1)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2)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总包承包人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志卡应分颜色区别。
3) 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4) 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5) 施工作业现场内严禁住宿工人,也禁止作为现场办公室。
6) 工地现场谢绝外来人员参观,对业主前来看房,应由地产营销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4.13 其它需求事项:
如因营销或其它原因,有长期且不定期的参观接待任务时,应做到:
1) 场地许可的情况下搭设专用的参观通道,并配有专门的参观线路图纸,进场参观人员必须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场参观;
2) 参观通道周边可视范围内应配备适当人员保持清洁。
5、文明施工的管理
5.1 承包单位应服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的文明施工监督。
5.2 承包单位按本管理办法组织文明施工,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5.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由监理单位组织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上墙通报。对安全检查不合格以及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单位,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5.4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探,对可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6、特别管理规定
6.1 主体施工外用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批准的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搭设,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主体施工阶段必须作好外架封闭施工,围挡高度超出工作面不小于1.5米,未封闭到位的单体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2 施工通道必须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不予检查验收,承包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3 每栋外封闭架必须作标幅、标语,注明施工栋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
6.4 由总包承包人应规划协调分包单位的材料库房,材料所有方必须保证库房内物品堆放整洁。如果由于工序穿插要求库房搬移,库房内材料所有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6.5除库房值班人员外,工地内正在施工的建筑中不能住宿。
6.6 在装饰装修阶段,总包承包人应指定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地,并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各总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各种包装纸、包装箱、塑料保护膜、废料及砂浆等)当日清理至垃圾堆放场地,工完场清。施工中材料应集中堆放,禁止散落放置。下班后施工用具应放置整齐。
6.7 建筑物内的临时垃圾堆放场地内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施工现场内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并由总包承包人定期清理出场外。
7、违规处罚
7.1每月25日(遇周末顺延),由监理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系统检查,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作阶段性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长春市安全监督站及发包人共同验收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优良、合格、不合格数据及资料,奖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7.2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承包单位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或违章操作的,建设及监理单位有权勒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建设单位在次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亚泰装饰公司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现场围挡 | 保证项目 |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围挡扣(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2m的围挡扣(10分) |
10 | ||
一般项目 |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7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周围连续设置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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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封闭管理 | 保证项目 |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3分) 无门卫和无门卫制度的扣(3分)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和工作卡的扣(3分) 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的扣(3分) |
10 | ||
一般项目 | “门前三包”未落实的扣(4分) | |||||
3 | 施工场地 | 保证项目 | 工地道路、材料堆场及主要出入口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分) 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不完善扣(5分) 大门及办公区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的扣(4分) |
10 | ||
一般项目 | 道路不通畅的扣(5分) 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的扣(4分) 泥浆、污水、废水外溢的扣(3分) 工地有积水的扣(2分) 在禁烟区吸烟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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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材料堆放 | 保证项目 |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2分) 散料堆放无临时围栏扣(4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扣(3分) |
10 | ||
一般项目 | 堆放不整齐的扣(3分) 建筑垃圾未指定地点堆放且超过三天未及时清运的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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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现场住宿 | 保证项目 |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8分) 宿舍内电源私拉乱接扣(8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扣(6分) |
10 | ||
一般项目 | 宿舍内住宿人员名单未上墙扣(2分) 每间宿舍超过10人扣(2分) 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扣(3分) 使用通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扣(2分) 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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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现场防火 | 保证项目 |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10分) 灭火器材配置不够的扣(5分) 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扣(8分) |
10 | ||
一般项目 | 无防火标志扣(5分)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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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治安综合治理 | 保证项目 |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扣(4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分) |
8 | ||
一般项目 | 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时间的扣(3~5分) | |||||
8 | 施工现场标牌 | 保证项目 |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扣(3分) |
8 | ||
一般项目 | 无安全标语,扣(5分) 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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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活设施 | 保证项目 | 厕所地面墙面未贴地砖墙砖、无冲洗设施,各扣(4分) 无厕所,随地大小便,扣(8分) 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及工作人员《健康证》,各扣(8分) 工人在大门外的临时流动摊位就餐,扣(8分) |
8 | ||
一般项目 | 施工区和生活区茶水桶未上锁,扣(4分)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扣(5分) 生活垃圾未用有盖容器存放且未每天清运,各扣(3~5分) 食堂生熟操作未分开及熟食无防蝇措施,各扣(3分) 餐具清洗未达到“一洗二清三消毒”扣(2分) 就餐区未保证一人一座一桌,就餐桌椅不美观整齐,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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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保健急救 | 保证项目 | 无保健医药箱,扣(5分)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扣(8分) |
8 | ||
一般项目 |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扣(4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扣(4分) |
|||||
11 | 社区服务 | 保证项目 | 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扣(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8分) |
8 | ||
一般项目 |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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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100 |
2、文明施工检查应每月检查最少检查一次(除竣工验收等特殊情况外),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90分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上为合格,如被检查单位连续两月度检查不合格,则由该被检查项目所在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给予内部通报处理;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不合格,由该被检查项目所在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给予书面经济处罚意见及整改通知,在下一月度仍未合格的,将在我司分供方考评中给予记过一次,并考虑按合同条款再次处罚,直至整改完成。
三、项目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项目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1、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1.1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计划管理体系;
1.2承包人项目部须设置专职的计划管理部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并落实项目各级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1.3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管理体系,并协助分包人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同时对分包进度进行管控,对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负责。
2、施工总进度计划
2.1承包人在进场后15日内编制完成承包范围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及发包人,逾期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处罚承包人2000元;
2.2施工总进度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关键工序、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2.3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控制:承包人必须将各分部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作为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节点,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将根据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节点进行考核;
2.4发包人对项目的关键工作控制节点为:项目开工、基础正负零、结构封顶、主体封闭,外墙抹灰、室内抹灰、室内地面、室内刮顶、施工外架拆除、竣工验收、交房等。
3、工段施工进度计划
3.1承包人在收到工段全部单位工程施工图后10日内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能力、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劳动效率、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编制完成工段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及发包人。
3.2工段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进度计划图、工段施工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3.3进度计划编制须采用Project软件。
3.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工段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后交监理单位和发包人。
3.5劳动力、主要材料、预制件、半成品及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应根据工段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4、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完成量报表
4.1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完成量报表在每月23日前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逾期不交,不支付当月进度款。
4.2月度施工计划内容:
4.2.1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明确本月进度控制目标;
4.2.2进度计划图。
4.3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内容
4.3.1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4.3.2实际施工进度图;
4.3.3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4.3.4解决问题的措施;
4.3.5计划调整意见。
4.4月度施工计划的考核:
4.4.1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因承包人原因未完成,如属发包人控制的关键工作,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发包人可以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并有权暂停当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5、施工周报
5.1施工周报在每周工地例会前一天上午同时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5.2施工周报内容:
5.2.1统计整理上周实际施工进度资料,并与月度施工计划比较分析;
5.2.2下周计划安排的工程进度;
5.2.3影响进度的原因及分析;
5.2.4下周需要发包人、监理单位解决和协调的问题。
6、材料设备计划管理
6.1承包人在收到施工图15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6.2承包人在每月15日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提交次月月度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6.3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计划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项目技术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客户购买放心、舒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1、技术管理体系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违约金1000元。
1.1、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人技术负责人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人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0元违约金。
1.2、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1.3、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发包人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撤换。对于承包人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100元/人·天违约金。
1.4、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发包人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处以1000元/人·次违约金;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500元/人·次违约金,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1.5、项目技术管理团队需配备熟练使用Office、Autocad等办公软件、Project等项目管理软件的技术人员。
2、图纸会审
2.1、开工前,承包人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后提交发包人。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2.1.2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预留预埋点位、道路交叉点是否明确、合理;
2.1.3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2.1.4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2.1.5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2.1.6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承包人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违约金2000元。
2.2承包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个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承包人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交底会7天内将审核后的交底纪要提交各方留存。承包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2.3图纸审查程序如下:
2.4在图纸设计交底后7天内,承包人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查。如不能按时提出预留预埋图,违约金2000元。如由于预留预埋图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违约金100元。
2.5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组织的方案讨论专题周例会等技术研讨会。过程中如发现技术人员对图纸理解不清、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漏等问题,处以500元/次处罚。如反映出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按本规定1.3条实施。
3、技术核定及洽商
3.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人应在正式实施前不少于7天提出书面工作联系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3.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发包人)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发包人。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执行,且不可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管理责任。
3.4属于发包人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3.5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发包人与设计协商,出具设计变更单,监理及承包人执行。
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1项目开工前不少于10天,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应根据工程要求,上报本工程所需要的施工方案(仅指方案名录)报审计划及研讨(承包人向建设、监理方进行方案交底)计划;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不少于10天并按上述计划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承包人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罚1000元,并通报承包人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违约金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
4.2承包人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对于发包人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4.3承包人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4 承包人有义务审查各分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合格后,由承包人上报监理单位。本合同所涉及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清单(含分包单位方案)见附件1-1。
5、质量管理
5.1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5.2承包人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5.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发包人一次验收合格。
5.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人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5承包人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建设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违约金500~1000元/次,同时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发包人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5.6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10000元/次违约金,直至清退出场。
5.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发包人提出后,承包人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违约金200~5000元/次,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5.8 根据公司制定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制度及要求,定期对现场施工进行检查,此检查的合格率与节点付款比例挂钩。
6、材料管理
6.1如发现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6.2如发现承包人使用未经报验审核的材料,每批次处以200元违约金。
6.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发包人。违反本条规定,将处以500~5000元违约金。
6.4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
6.5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
6.6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承包人有权拒绝接收。
7、工程缺陷及质量事故
7.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照我公司《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见附件1-2。
8、施工技术交底
8.1承包人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违约金100元/次。
8.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
9、资料及图纸管理
9.1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因为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9.2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承包人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
9.3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承包人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发包人,发包人10天内审核后返还承包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实物移交前5天内,承包人应将全套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如承包人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100元/单位工程·天进行违约金。
9.4承包人应组织、督促分包单位编制各专业的竣工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由承包人负责汇总、装订,并按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移交发包人或其他相关单位。
10、工序移交
为保证各单位间的工序交接顺利,承包人有义务组织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单位间的工序移交,每次工序移交由上游单位发起,并组织各方填写移交表。移交表以发包人提供之标准表格填写。
11、付款管理
11.1严格按照付款节点工期付款,付款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现场工程量完成验收,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后支付;
11.2节点付款与工程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率挂钩(如分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率为80%,支付应付款金额的80%)。
附件1-2 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安开运福里项目的质量缺陷处理管理。
【术语】
◆ 工程部
甲方指派的进行项目现场管理的组织机构。
◆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 项目经理部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 缺陷
建筑工程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序可分为一般质量缺陷和严重质量缺陷。
◆ 一般质量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影响的缺陷。
◆ 严重质量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一般质量缺陷】
- 管理要求
1.2 当质量缺陷已经出现,而该缺陷直接影响下道工序时,工程项目部应立即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发出部份暂停施工指令,待施工单位做出有效补救措施后,经工程项目部认可后,方可由监理签署由施工单位发出的复工通知。
1.3 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且对下道工序无影响时,工程项目部会同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修补措施和预防办法进行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处理。监理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报工程项目部备案。
2、处理措施要求
2.1 因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或加固方案和办法,经监理批准,报告工程项目部同意后进行处理。监理监督处理完毕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报监理确认签字后有效。
2.2 因设计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工程项目部要求设计方提出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处理,监理监督并确认后有效。
2.3 修补措施不应降低质量控制指标或验收标准。
2.4 对已完工的质量缺陷,但并不构成危害工程安全,且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经监理、设计和工程项目部同意可不作修补处理。
【严重质量缺陷】
1、管理要求
1.1 发生严重质量缺陷后,施工单位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问题报告给项目监理机构和工程项目部,如实反映质量问题的部位,危害程度,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1.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按出现问题影响程度以及对下一道工序有无影响,商定是否发出部份暂停工指令。
1.3 工程项目部配合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组织对严重质量缺陷的调查,原因分析及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当工程项目部认为有必要时,方案应通过设计签认。
1.4 对严重质量缺陷,应报告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质监站)。
2、处理措施要求
2.1 如严重质量缺陷对下道工序有影响,施工单位应立即安排处理,由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工程项目部成员巡视检查,共同验收。
2.2 施工单位提交严重质量缺陷处理报告。处理报告应包括:出现部位、原因分析、处理方案、处理完毕的验收确认、预防措施。处理报告进入工程档案。
2.3 当施工单位对工程严重质量缺陷的处理隐瞒或拖延处理,以及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束未经项目监理机构认证,则对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受影响的部份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补办验收手续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
【质量缺陷处理后的验收】
质量缺陷修补处理过程应有监理旁站监督,由监理组织验收。
【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B2-工程暂停令”,“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4-报验申请表”。
附:“质量缺陷处理报告”表样
质量缺陷处理报告
编号: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填表日期 | ||||
质量缺陷简述 | 出现部位 | |||||
原因分析 | ||||||
处理方案 | (可加附件) |
|||||
处理完毕验收 | 施工 单位 |
自检意见: | ||||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盖 章 | ||||||
项目 监理 机构 |
验收意见: | |||||
监理工程师: 总 监: 盖 章 | ||||||
工程 项目 部 |
验收意见: | |||||
工 程 师: 项目经理: 盖 章 | ||||||
预防措施 | (可加附件) |
五、项目文档管理办法
1、管理原则
总包单位需要按照以规范和制度编制、整理、存档、报送各类工程文件,涉及的规范和规定包含但不限于: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90号)
2、建设单位所需文件报送要求
序号 | 文件名 | 份数 | 报送时间 | 报送流程 | 备注 |
1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负责人名单 | 3 | 进场后2天内报送 | 施工单位-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1) | ★ 当项目经理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如技术负责人等)需要调整时,项目经理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 本表适用于项目所有总、分包施工单位 |
2 | 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 | 3 | 进场后1周内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1) | ★ 含总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 本表适用于项目所有总、分包施工单位 |
3 | 项目施工月度计划 | 3 | 每月23日前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1) | ★ 含月度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 本表适用于项目所有总、分包施工单位 |
4 | 施工周报 | 3 | 每周五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1) | |
5 | 施工组织设计 | 4 | 建设方交底完成,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报送 | 不额外增加措施费(6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4,其中3份用于做竣工资料) 增加措施费(7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造价工程师(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4,其中3份用于做竣工资料) |
如涉及增加措施费的施工方案,需报送7份 |
6 | 施工方案 | 6 | 分项工程开工前1周内报送 | ||
7 |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 7 | 图纸下发后1周内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设计院(1)-项目内业(1)-造价工程师(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3) | 此要求适用于所有总、分包工程 |
9 | 设计变更 | 8 | 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时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3)-造价工程师(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3) | ★ 涉及不同标区相同户型的技术洽商,要求按不同标区、楼栋数提供对等的设计变更,即楼栋×8 ★ 建安工程9份,景观及装饰装修12份 |
11 | 现场签证 | 8 | 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时或发生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时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3)-造价工程师(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3) | |
12 | 月度完成量 | 8 | 每月25日前报送 | 分包施工单位-总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造价工程师(1)/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3) | |
13 | 其他一般类往来函件 | 4 | 报送时间无具体要求,但返还时间应不超过收到函件的2个工作日内反馈 | 总(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项目监理(1)-总(分)包单位(1) | |
14 | 主材计划 | 6 | 每月15日前报送 | 总(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 | |
15 | 零星材料计划 | 3 | 每月1~5日报送 | 总(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 | |
16 | 工序报验资料 | 1 | 工序交接前2日报送 | 总(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总(分)包单位(3) | 甲方项目部不单独收存工序报验资料,但会对监理、总(分)包单位的资料进行抽查 |
17 | 材料报验资料 | 1 | 材料进场当日报送 | 总(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总(分)包单位(3) | 甲方项目部不单独收存材料报验资料,但会对监理、总(分)包单位的资料进行抽查 |
18 | 分包单位报审表 | 4 | 总包自行签订分包合同前 | 总包施工单位(1)-监理单位(1)-项目工程部(1)-项目造价工程师(1) | 此表仅针对由总包施工单位自行签订的分包合同,其目的是让甲方对总包单位的分包行为有了解,避免管理脱节、漏项,并随时掌握总包单位的工作 |
2、本列表未要求的文档均按省地方标准执行。
3、违规处罚
各单位必须按要求报送各类资料到建设单位内业工程师,否则,建设方有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处以一定的违约金。
序号 | 文 件 名 | 提 交 具 体 时 间 | 违约金制度 |
1 | 施工方案 | 施工组织设计:进场后7天,且必须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此为违约金基数,下同),并警告一次。 |
分部(专项方案):必须在该分部(专项)工程实施前1周内。 | |||
2 | 施工周报 | 每周五上午9:00以前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200元,并警告一次。 |
3 | 周例会纪要 | 每周六上午9:00以前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200元,并警告一次。 |
4 | 月进度计划 | 每月23日下午16:00以前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5 | 总进度计划 | 进场后1周内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6 | 月材料计划 | 每月23日下午16:00以前提交:不含钢材、水泥、商品砼的其他材料计划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7 | 总材料计划 | 图纸交底及会审后10-25天内提交,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8 | 资金计划 | 每月23日下午16:00以前随同月度计划一同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9 | 月完成工程量审批表 | 每月25日下午16:00以前送达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10 | 验收图片 | 每月23日前送达 | 责任人违约金100元,并警告一次。 |
11 | 验收纪要 | 验收会议结束后第二天。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项目现场管理办法
一、项目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1、总则
-
- 为提高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和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订本规定。
-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东安开运福里项目中所有施工单位。
-
- 各施工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还须遵守国家及长春市相有关政策法规及规定。
-
-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乙方单位进场后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度中应明确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目标。工地应按规定指定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应对工地生产、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直接负责。
-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员、各工种工作人员都应贯彻执行《建筑法》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严格岗位责任制,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具有安全施工管理的措施,并报监理及甲方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 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时,需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并履行签字手续。
-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配戴安全带。乙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须在甲方、监理处备案。
- 乙方单位必须每天安排维修电工检查变压器,施工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对有损坏的线路、开关,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抢修。
- 乙方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事故隐患的部位应定人、定时、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如收到甲方或监理发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将其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及甲方,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 施工现场须保证通道畅通,并在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如:高空坠物、小心安全、严禁烟火等等。
- 每月由监理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联合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部位须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对已通知整改但没有认真执行的乙方单位应进行1000元以内的违约金;对于屡教不改者进行10000元以内的违约金。
- 建立安全处罚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及民工队进行处罚。处罚分为:警告、违约金、停工整顿三种。
-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表:
- 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
项目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未配戴安全帽/工牌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50元/人的违约金 | 处以500元/人的违约金 |
未设置通道/围栏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 | 停工整顿 |
造成高空坠物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 | 工长清除出场 |
防火措施不当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500元/处的违约金 | 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
易燃、易爆品保管不当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0元/处的违约金 | 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
违规使用施工机械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500—1000元/台的违约金 | 机械清除出场 |
违规使用施工用电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0元以内的违约金(视情节轻重定) | 工长清除出场 |
现场随地大小便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 | 停工整顿 |
打架斗殴 | 处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参与人员清除出场 | 停工整顿 | |
工地酗酒 | 口头/书面警告 | 处以100元/人的违约金 | 处以1000元/人的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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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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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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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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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难度与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在1KV以下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保证4m;外电线路电压1KV~10KV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保证6m。
-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 在只准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接触外物。
-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用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平台等;
-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和支架。
-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 腐蚀。
-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管套。
-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科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 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装置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 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 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本规定中g)项要求,对产生震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接点不少于两处;
- 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按本规定中h)和q)项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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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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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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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行走。
-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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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拉安全网。
-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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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布置登高扶梯。操作平台上应显著的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的人员和物料的总重,严禁超过容许荷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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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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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
-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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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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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拉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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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
-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 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 机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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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 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等作业。
-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 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 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应按照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 电器设备每个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
- 在低压线路装置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供电。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
- 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进行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前与触电者接触。
- 移动式机械的电源导线(或临时电源)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俗称橡皮软线),其中有一根专用的接地(零线)线。电源导线不得绑在金属架上。
- 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 龙门、桥式起重机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从人和设备上通过
- 建筑施工用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在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座和附壁支座以及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进行试运转。经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建筑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代替正常操纵按钮的使用。
- 土石方机械作业施工区内有电缆和供水管道时,必须查明走向,并用明显记号标示,严禁在离电缆1m以内的距离内作业。配合土石方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机上、机下工作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 载重汽车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载重汽车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应按“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处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严禁搭乘其他人员。
- 自卸汽车卸料时,车厢上空和附近应无障碍物,向基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卸料后,车厢必须复位,不得在倾卸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 雷雨季节施工的桩机,应安装避雷器。
-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线或出水管。
- 电动混凝土震捣器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震捣器。混凝土震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 木工机械工作场所应备有安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不得存放棉、油等易燃品。木工带锯机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
- 电弧焊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电弧焊施工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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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树立各参建单位的文明形象,保证项目在工程实施各个阶段施工过程中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标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内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景观施工等各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各承建单位(含总包承包人和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3、现场文明施工设计
3.1 施工总包(含分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
3.2 文明施工设计内容
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 现场围挡设计。
3) 现场工程标志牌设置。
4) 临时建、构筑物,场地硬化,施工道路等设计。
5) 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临时厕所设置及设计。
6) 粉尘、噪音控制措施。
7) 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建、构筑物保护。
8) 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
9)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4、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4.1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其标准如下:
1) 在项目施工用地周边设置围挡,围挡应稳固、安全、整洁、美观。围挡一般不低于2.2米,不高于2.5米。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轻质围挡材料,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围挡外立面的基调色统一为蓝色或白色,文字和图案与周围环境协调、整洁美观。
2) 施工现场内各栋建筑周围的施工围挡,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施工围挡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所用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3) 场地出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门扇应做成密闭不透式。工地大门高度与围挡相适应,宽度一般不超过5米。
4.2 施工现场工程标牌(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工地大门右侧的外墙上设置醒目的施工标牌,包括“五牌一图”(工程概况、项目管理人员表、文明施工要诀、消防保卫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4.3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配电房、仓库)统一采用砖砌墙体或活动房,砖墙外面抹灰刷白。临时设施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彩条布、石棉瓦、油毡搭建。
现场生活区域内设置集体宿舍时,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作业区隔离。人均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的分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4.4 成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及原材料堆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材料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并不得侵占施工道路,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同意方可占用。
4.5 现场场地及道路应硬地化。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道路上雨、污水井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的施工方案作施工阶段的封闭措施,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现场场地周边设排水沟,现场不允许有积水。各承包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施工道路进行维护,晴天撒水清扫、雨天及时清理道路上泥浆。
4.6 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应设沉砂池和冲洗池并做到:
1) 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现场食堂必须设置简易油污分离池;现场厕所必须修建简易化粪池。
2) 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泥浆及浊水,排放前必须经过沉淀池、过滤池,未经沉淀不得随意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湖中。
3) 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排放污水。
4.7 粉尘控制
1) 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3)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4) 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8 运输车辆
1) 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
2) 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和垃圾等易撒漏物质,必须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泄漏、散落、飞扬。
4.9 噪音控制
1) 承包单位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2) 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建筑工地噪声白天不大于70分贝,夜间不大于55分贝,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3) 特殊时期,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方能开工。
4.10 消防管理
1) 施工现场必须制定消防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
2) 合理配置灭火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3) 灭火现场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并保持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行动统一、协调一致,防止现场混乱。灭火时应注意防止发生触电、中毒、窒息、倒塌、坠落伤人等事故。
4) 禁止施工现场随意动火,建立动火证审批制度。
4.11 现场卫生
1) 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2) 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并应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应分开,熟食操作时应有防蝇间或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和茶水工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间,并有水源供冲洗,同时设简易化粪池或集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
4) 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5) 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6) 工地应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4.12 现场安全、保卫
1)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2)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总包承包人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志卡应分颜色区别。
3) 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4) 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5) 施工作业现场内严禁住宿工人,也禁止作为现场办公室。
6) 工地现场谢绝外来人员参观,对业主前来看房,应由地产营销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4.13 其它需求事项:
如因营销或其它原因,有长期且不定期的参观接待任务时,应做到:
1) 场地许可的情况下搭设专用的参观通道,并配有专门的参观线路图纸,进场参观人员必须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场参观;
2) 参观通道周边可视范围内应配备适当人员保持清洁。
5、文明施工的管理
5.1 承包单位应服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的文明施工监督。
5.2 承包单位按本管理办法组织文明施工,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5.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由监理单位组织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上墙通报。对安全检查不合格以及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单位,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5.4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探,对可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6、特别管理规定
6.1 主体施工外用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批准的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搭设,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主体施工阶段必须作好外架封闭施工,围挡高度超出工作面不小于1.5米,未封闭到位的单体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2 施工通道必须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不予检查验收,承包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3 每栋外封闭架必须作标幅、标语,注明施工栋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
6.4 由总包承包人应规划协调分包单位的材料库房,材料所有方必须保证库房内物品堆放整洁。如果由于工序穿插要求库房搬移,库房内材料所有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6.5除库房值班人员外,工地内正在施工的建筑中不能住宿。
6.6 在装饰装修阶段,总包承包人应指定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地,并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各总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各种包装纸、包装箱、塑料保护膜、废料及砂浆等)当日清理至垃圾堆放场地,工完场清。施工中材料应集中堆放,禁止散落放置。下班后施工用具应放置整齐。
6.7 建筑物内的临时垃圾堆放场地内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施工现场内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并由总包承包人定期清理出场外。
7、违规处罚
7.1每月25日(遇周末顺延),由监理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系统检查,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作阶段性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长春市安全监督站及发包人共同验收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优良、合格、不合格数据及资料,奖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7.2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承包单位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或违章操作的,建设及监理单位有权勒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建设单位在次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昭通亚泰装饰公司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现场围挡 | 保证项目 |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围挡扣(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2m的围挡扣(10分) |
10 | ||
一般项目 |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7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周围连续设置的扣(3~5分) |
|||||
2 | 封闭管理 | 保证项目 |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3分) 无门卫和无门卫制度的扣(3分)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和工作卡的扣(3分) 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的扣(3分) |
10 | ||
一般项目 | “门前三包”未落实的扣(4分) | |||||
3 | 施工场地 | 保证项目 | 工地道路、材料堆场及主要出入口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分) 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不完善扣(5分) 大门及办公区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的扣(4分) |
10 | ||
一般项目 | 道路不通畅的扣(5分) 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的扣(4分) 泥浆、污水、废水外溢的扣(3分) 工地有积水的扣(2分) 在禁烟区吸烟的扣(2分) |
|||||
4 | 材料堆放 | 保证项目 |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2分) 散料堆放无临时围栏扣(4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扣(3分) |
10 | ||
一般项目 | 堆放不整齐的扣(3分) 建筑垃圾未指定地点堆放且超过三天未及时清运的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4分) |
|||||
5 | 现场住宿 | 保证项目 |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8分) 宿舍内电源私拉乱接扣(8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扣(6分) |
10 | ||
一般项目 | 宿舍内住宿人员名单未上墙扣(2分) 每间宿舍超过10人扣(2分) 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扣(3分) 使用通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扣(2分) 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扣(3分) |
|||||
6 | 现场防火 | 保证项目 |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10分) 灭火器材配置不够的扣(5分) 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扣(8分) |
10 | ||
一般项目 | 无防火标志扣(5分)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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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治安综合治理 | 保证项目 |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扣(4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分) |
8 | ||
一般项目 | 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时间的扣(3~5分) | |||||
8 | 施工现场标牌 | 保证项目 |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扣(3分) |
8 | ||
一般项目 | 无安全标语,扣(5分) 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5分) |
|||||
9 | 生活设施 | 保证项目 | 厕所地面墙面未贴地砖墙砖、无冲洗设施,各扣(4分) 无厕所,随地大小便,扣(8分) 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及工作人员《健康证》,各扣(8分) 工人在大门外的临时流动摊位就餐,扣(8分) |
8 | ||
一般项目 | 施工区和生活区茶水桶未上锁,扣(4分)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扣(5分) 生活垃圾未用有盖容器存放且未每天清运,各扣(3~5分) 食堂生熟操作未分开及熟食无防蝇措施,各扣(3分) 餐具清洗未达到“一洗二清三消毒”扣(2分) 就餐区未保证一人一座一桌,就餐桌椅不美观整齐,扣(3分) |
|||||
10 | 保健急救 | 保证项目 | 无保健医药箱,扣(5分)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扣(8分) |
8 | ||
一般项目 |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扣(4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扣(4分) |
|||||
11 | 社区服务 | 保证项目 | 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扣(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8分) |
8 | ||
一般项目 |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扣(5分) |
|||||
小 计 | 100 |
2、文明施工检查应每月检查最少检查一次(除竣工验收等特殊情况外),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90分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上为合格,如被检查单位连续两月度检查不合格,则由该被检查项目所在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给予内部通报处理;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不合格,由该被检查项目所在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给予书面经济处罚意见及整改通知,在下一月度仍未合格的,将在我司分供方考评中给予记过一次,并考虑按合同条款再次处罚,直至整改完成。
三、项目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项目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1、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1.1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计划管理体系;
1.2承包人项目部须设置专职的计划管理部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并落实项目各级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1.3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管理体系,并协助分包人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同时对分包进度进行管控,对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负责。
2、施工总进度计划
2.1承包人在进场后15日内编制完成承包范围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及发包人,逾期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处罚承包人2000元;
2.2施工总进度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关键工序、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2.3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控制:承包人必须将各分部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作为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节点,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将根据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节点进行考核;
2.4发包人对项目的关键工作控制节点为:项目开工、基础正负零、结构封顶、主体封闭,外墙抹灰、室内抹灰、室内地面、室内刮顶、施工外架拆除、竣工验收、交房等。
3、工段施工进度计划
3.1承包人在收到工段全部单位工程施工图后10日内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能力、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劳动效率、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编制完成工段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及发包人。
3.2工段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进度计划图、工段施工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3.3进度计划编制须采用Project软件。
3.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工段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后交监理单位和发包人。
3.5劳动力、主要材料、预制件、半成品及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应根据工段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4、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完成量报表
4.1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完成量报表在每月23日前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逾期不交,不支付当月进度款。
4.2月度施工计划内容:
4.2.1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明确本月进度控制目标;
4.2.2进度计划图。
4.3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内容
4.3.1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4.3.2实际施工进度图;
4.3.3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4.3.4解决问题的措施;
4.3.5计划调整意见。
4.4月度施工计划的考核:
4.4.1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因承包人原因未完成,如属发包人控制的关键工作,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发包人可以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并有权暂停当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5、施工周报
5.1施工周报在每周工地例会前一天上午同时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5.2施工周报内容:
5.2.1统计整理上周实际施工进度资料,并与月度施工计划比较分析;
5.2.2下周计划安排的工程进度;
5.2.3影响进度的原因及分析;
5.2.4下周需要发包人、监理单位解决和协调的问题。
6、材料设备计划管理
6.1承包人在收到施工图15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6.2承包人在每月15日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提交次月月度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6.3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计划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项目技术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客户购买放心、舒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1、技术管理体系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违约金1000元。
1.1、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人技术负责人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人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0元违约金。
1.2、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1.3、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发包人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撤换。对于承包人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100元/人·天违约金。
1.4、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发包人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处以1000元/人·次违约金;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500元/人·次违约金,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1.5、项目技术管理团队需配备熟练使用Office、Autocad等办公软件、Project等项目管理软件的技术人员。
2、图纸会审
2.1、开工前,承包人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后提交发包人。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2.1.2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预留预埋点位、道路交叉点是否明确、合理;
2.1.3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2.1.4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2.1.5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2.1.6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承包人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违约金2000元。
2.2承包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个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承包人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交底会7天内将审核后的交底纪要提交各方留存。承包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2.3图纸审查程序如下:
2.4在图纸设计交底后7天内,承包人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查。如不能按时提出预留预埋图,违约金2000元。如由于预留预埋图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违约金100元。
2.5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组织的方案讨论专题周例会等技术研讨会。过程中如发现技术人员对图纸理解不清、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漏等问题,处以500元/次处罚。如反映出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按本规定1.3条实施。
3、技术核定及洽商
3.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人应在正式实施前不少于7天提出书面工作联系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3.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发包人)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发包人。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执行,且不可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管理责任。
3.4属于发包人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3.5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发包人与设计协商,出具设计变更单,监理及承包人执行。
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1项目开工前不少于10天,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应根据工程要求,上报本工程所需要的施工方案(仅指方案名录)报审计划及研讨(承包人向建设、监理方进行方案交底)计划;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不少于10天并按上述计划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承包人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罚1000元,并通报承包人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违约金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
4.2承包人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对于发包人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4.3承包人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4 承包人有义务审查各分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合格后,由承包人上报监理单位。本合同所涉及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清单(含分包单位方案)见附件1-1。
5、质量管理
5.1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5.2承包人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5.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发包人一次验收合格。
5.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人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5承包人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建设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违约金500~1000元/次,同时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发包人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5.6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10000元/次违约金,直至清退出场。
5.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发包人提出后,承包人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违约金200~5000元/次,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5.8 根据公司制定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制度及要求,定期对现场施工进行检查,此检查的合格率与节点付款比例挂钩。
6、材料管理
6.1如发现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6.2如发现承包人使用未经报验审核的材料,每批次处以200元违约金。
6.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发包人。违反本条规定,将处以500~5000元违约金。
6.4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
6.5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
6.6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承包人有权拒绝接收。
7、工程缺陷及质量事故
7.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照我公司《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见附件1-2。
8、施工技术交底
8.1承包人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违约金100元/次。
8.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
9、资料及图纸管理
9.1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因为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9.2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承包人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
9.3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承包人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发包人,发包人10天内审核后返还承包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实物移交前5天内,承包人应将全套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如承包人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100元/单位工程·天进行违约金。
9.4承包人应组织、督促分包单位编制各专业的竣工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由承包人负责汇总、装订,并按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移交发包人或其他相关单位。
10、工序移交
为保证各单位间的工序交接顺利,承包人有义务组织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单位间的工序移交,每次工序移交由上游单位发起,并组织各方填写移交表。移交表以发包人提供之标准表格填写。
11、付款管理
11.1严格按照付款节点工期付款,付款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现场工程量完成验收,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后支付;
11.2节点付款与工程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率挂钩(如分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率为80%,支付应付款金额的80%)。
附件1-2 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安开运福里项目的质量缺陷处理管理。
【术语】
◆ 工程部
甲方指派的进行项目现场管理的组织机构。
◆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 项目经理部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 缺陷
建筑工程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序可分为一般质量缺陷和严重质量缺陷。
◆ 一般质量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影响的缺陷。
◆ 严重质量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一般质量缺陷】
- 管理要求
1.2 当质量缺陷已经出现,而该缺陷直接影响下道工序时,工程项目部应立即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发出部份暂停施工指令,待施工单位做出有效补救措施后,经工程项目部认可后,方可由监理签署由施工单位发出的复工通知。
1.3 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且对下道工序无影响时,工程项目部会同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修补措施和预防办法进行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处理。监理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报工程项目部备案。
2、处理措施要求
2.1 因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或加固方案和办法,经监理批准,报告工程项目部同意后进行处理。监理监督处理完毕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报监理确认签字后有效。
2.2 因设计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工程项目部要求设计方提出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处理,监理监督并确认后有效。
2.3 修补措施不应降低质量控制指标或验收标准。
2.4 对已完工的质量缺陷,但并不构成危害工程安全,且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经监理、设计和工程项目部同意可不作修补处理。
【严重质量缺陷】
1、管理要求
1.1 发生严重质量缺陷后,施工单位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问题报告给项目监理机构和工程项目部,如实反映质量问题的部位,危害程度,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1.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按出现问题影响程度以及对下一道工序有无影响,商定是否发出部份暂停工指令。
1.3 工程项目部配合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组织对严重质量缺陷的调查,原因分析及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当工程项目部认为有必要时,方案应通过设计签认。
1.4 对严重质量缺陷,应报告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质监站)。
2、处理措施要求
2.1 如严重质量缺陷对下道工序有影响,施工单位应立即安排处理,由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工程项目部成员巡视检查,共同验收。
2.2 施工单位提交严重质量缺陷处理报告。处理报告应包括:出现部位、原因分析、处理方案、处理完毕的验收确认、预防措施。处理报告进入工程档案。
2.3 当施工单位对工程严重质量缺陷的处理隐瞒或拖延处理,以及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束未经项目监理机构认证,则对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受影响的部份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补办验收手续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
【质量缺陷处理后的验收】
质量缺陷修补处理过程应有监理旁站监督,由监理组织验收。
【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B2-工程暂停令”,“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4-报验申请表”。
附:“质量缺陷处理报告”表样
质量缺陷处理报告
编号: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填表日期 | ||||
质量缺陷简述 | 出现部位 | |||||
原因分析 | ||||||
处理方案 | (可加附件) |
|||||
处理完毕验收 | 施工 单位 |
自检意见: | ||||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盖 章 | ||||||
项目 监理 机构 |
验收意见: | |||||
监理工程师: 总 监: 盖 章 | ||||||
工程 项目 部 |
验收意见: | |||||
工 程 师: 项目经理: 盖 章 | ||||||
预防措施 | (可加附件) |
五、项目文档管理办法
1、管理原则
总包单位需要按照以规范和制度编制、整理、存档、报送各类工程文件,涉及的规范和规定包含但不限于: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90号)
2、建设单位所需文件报送要求
序号 | 文件名 | 份数 | 报送时间 | 报送流程 | 备注 |
1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负责人名单 | 3 | 进场后2天内报送 | 施工单位-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1) | ★ 当项目经理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如技术负责人等)需要调整时,项目经理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 本表适用于项目所有总、分包施工单位 |
2 | 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 | 3 | 进场后1周内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1) | ★ 含总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 本表适用于项目所有总、分包施工单位 |
3 | 项目施工月度计划 | 3 | 每月23日前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1) | ★ 含月度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 本表适用于项目所有总、分包施工单位 |
4 | 施工周报 | 3 | 每周五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1) | |
5 | 施工组织设计 | 4 | 建设方交底完成,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报送 | 不额外增加措施费(6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4,其中3份用于做竣工资料) 增加措施费(7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造价工程师(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4,其中3份用于做竣工资料) |
如涉及增加措施费的施工方案,需报送7份 |
6 | 施工方案 | 6 | 分项工程开工前1周内报送 | ||
7 |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 7 | 图纸下发后1周内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设计院(1)-项目内业(1)-造价工程师(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3) | 此要求适用于所有总、分包工程 |
9 | 设计变更 | 8 | 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时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3)-造价工程师(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3) | ★ 涉及不同标区相同户型的技术洽商,要求按不同标区、楼栋数提供对等的设计变更,即楼栋×8 ★ 建安工程9份,景观及装饰装修12份 |
11 | 现场签证 | 8 | 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时或发生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时报送。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3)-造价工程师(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3) | |
12 | 月度完成量 | 8 | 每月25日前报送 | 分包施工单位-总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造价工程师(1)/项目内业(1)-监理单位(1)-施工单位(3) | |
13 | 其他一般类往来函件 | 4 | 报送时间无具体要求,但返还时间应不超过收到函件的2个工作日内反馈 | 总(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1)-项目监理(1)-总(分)包单位(1) | |
14 | 主材计划 | 6 | 每月15日前报送 | 总(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 | |
15 | 零星材料计划 | 3 | 每月1~5日报送 | 总(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内业 | |
16 | 工序报验资料 | 1 | 工序交接前2日报送 | 总(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总(分)包单位(3) | 甲方项目部不单独收存工序报验资料,但会对监理、总(分)包单位的资料进行抽查 |
17 | 材料报验资料 | 1 | 材料进场当日报送 | 总(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总(分)包单位(3) | 甲方项目部不单独收存材料报验资料,但会对监理、总(分)包单位的资料进行抽查 |
18 | 分包单位报审表 | 4 | 总包自行签订分包合同前 | 总包施工单位(1)-监理单位(1)-项目工程部(1)-项目造价工程师(1) | 此表仅针对由总包施工单位自行签订的分包合同,其目的是让甲方对总包单位的分包行为有了解,避免管理脱节、漏项,并随时掌握总包单位的工作 |
2、本列表未要求的文档均按省地方标准执行。
3、违规处罚
各单位必须按要求报送各类资料到建设单位内业工程师,否则,建设方有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处以一定的违约金。
序号 | 文 件 名 | 提 交 具 体 时 间 | 违约金制度 |
1 | 施工方案 | 施工组织设计:进场后7天,且必须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此为违约金基数,下同),并警告一次。 |
分部(专项方案):必须在该分部(专项)工程实施前1周内。 | |||
2 | 施工周报 | 每周五上午9:00以前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200元,并警告一次。 |
3 | 周例会纪要 | 每周六上午9:00以前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200元,并警告一次。 |
4 | 月进度计划 | 每月23日下午16:00以前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5 | 总进度计划 | 进场后1周内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6 | 月材料计划 | 每月23日下午16:00以前提交:不含钢材、水泥、商品砼的其他材料计划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7 | 总材料计划 | 图纸交底及会审后10-25天内提交,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8 | 资金计划 | 每月23日下午16:00以前随同月度计划一同报送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9 | 月完成工程量审批表 | 每月25日下午16:00以前送达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10 | 验收图片 | 每月23日前送达 | 责任人违约金100元,并警告一次。 |
11 | 验收纪要 | 验收会议结束后第二天。 | 责任人违约金300元,并警告一次。 |
企业文化
亚泰装饰公司企业文化
一、引言
在竞争激烈的装修行业中,企业文化的建设对于一家装修公司来说至关重要。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塑造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本文将探讨装修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性,并介绍一些构建企业文化的方法和实践经验。
二、企业文化的定义和重要性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内部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特征的文化现象。它包括价值观、行为规范、组织结构、沟通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企业文化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能够影响和激励员工,引导他们的行为和决策。对于装修公司来说,企业文化的建设至关重要。
首先,企业文化可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一家装修公司通常有许多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员工,他们来自不同的背景和文化。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激励员工们为了企业的共同目标而努力工作,并形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当员工对公司感到归属和认同时,他们更愿意为公司付出更多努力,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企业文化可以塑造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在装修行业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是吸引客户和合作伙伴的重要因素。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让客户和合作伙伴对公司产生信任感,选择与之合作。同时,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也会影响到员工的自豪感和工作动力,进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最后,企业文化可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装修公司是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行业,客户满意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让员工们更关注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通过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装修公司能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忠诚度。
三、构建装修公司企业文化的方法和实践经验
1. 定义公司核心价值观和理念。核心价值观和理念是企业文化的灵魂,是公司发展的战略方向。装修公司应该明确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如品质第一、客户至上、诚信守约等,并将之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2.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良好的沟通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装修公司可以建立定期的团队会议和工作交流平台,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消除部门之间的隔阂。
3. 加强员工培训和发展。装修行业发展迅速,新技术和新材料不断涌现。装修公司应该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机会,使员工始终保持竞争力。
4. 建立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是激发员工工作动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装修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置相应的奖励机制,激励员工们积极进取。
5. 注重企业文化的传承和落地。企业文化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公司领导和员工的共同努力。装修公司应该将企业文化融入到日常管理和决策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四、结论
装修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对于公司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塑造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通过定义核心价值观和理念,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员工培训和发展,建立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注重企业文化的传承和落地,装修公司可以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文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在竞争激烈的装修行业中,企业文化的建设对于一家装修公司来说至关重要。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塑造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本文将探讨装修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性,并介绍一些构建企业文化的方法和实践经验。
二、企业文化的定义和重要性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内部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特征的文化现象。它包括价值观、行为规范、组织结构、沟通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企业文化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能够影响和激励员工,引导他们的行为和决策。对于装修公司来说,企业文化的建设至关重要。
首先,企业文化可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一家装修公司通常有许多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员工,他们来自不同的背景和文化。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激励员工们为了企业的共同目标而努力工作,并形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当员工对公司感到归属和认同时,他们更愿意为公司付出更多努力,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企业文化可以塑造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在装修行业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是吸引客户和合作伙伴的重要因素。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让客户和合作伙伴对公司产生信任感,选择与之合作。同时,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也会影响到员工的自豪感和工作动力,进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最后,企业文化可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装修公司是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行业,客户满意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让员工们更关注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通过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装修公司能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忠诚度。
三、构建装修公司企业文化的方法和实践经验
1. 定义公司核心价值观和理念。核心价值观和理念是企业文化的灵魂,是公司发展的战略方向。装修公司应该明确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如品质第一、客户至上、诚信守约等,并将之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2.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良好的沟通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装修公司可以建立定期的团队会议和工作交流平台,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消除部门之间的隔阂。
3. 加强员工培训和发展。装修行业发展迅速,新技术和新材料不断涌现。装修公司应该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机会,使员工始终保持竞争力。
4. 建立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是激发员工工作动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装修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置相应的奖励机制,激励员工们积极进取。
5. 注重企业文化的传承和落地。企业文化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公司领导和员工的共同努力。装修公司应该将企业文化融入到日常管理和决策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四、结论
装修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对于公司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塑造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通过定义核心价值观和理念,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员工培训和发展,建立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注重企业文化的传承和落地,装修公司可以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文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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